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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告]论坛管理规定 [打印] [收藏]
    本主题由 地主老财 于 2007-8-21 17:25:49 版块置顶
地主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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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论坛管理规定

论坛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论坛为北京旅游网(以下简称为北京旅游网)向所有网站用户提供的论坛服务。本论坛命名为北京旅游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第二条  为维护北京旅游网北京旅游论坛秩序,保障论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旅游论坛用户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北京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北京旅游论坛注册程序,成为““北京旅游论坛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承担论坛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为北京旅游网论坛的基本规定,论坛其它一切规定和规则,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旅游论坛及北京旅游网。


第二章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且最多不超过14个字符(7个汉字)注册,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无法显示的字符等特殊字符,否则论坛将不予注册并有权删除。

第七条  论坛提倡实名注册。如发现注册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会员,论坛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5)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第八条  论坛用户人人平等。

第九条  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论坛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北京旅游论坛。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北京旅游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十二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招募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版主以及其它论坛职务。
  

第十三条  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十四条    论坛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论坛用户有权对论坛管理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有权对管理人员进行投诉弹劾

                  论坛用户有权对北京旅游论坛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有权要求相应管理人员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  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寻求与北京旅游网业务相应的支持和服务的权利。  

第十六条  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5.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8.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北京论坛的行为;

9.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北京旅游论坛;

10.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11.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12.禁止利用论坛bug扰乱论坛秩序;

13.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它行为。

第十七条  如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论坛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三章    ID管理和发帖规则 

第十八条  凡用户ID中出现如下信息者,论坛有权予以收回或注销:

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注册;

2.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恶意注册与其它网友网名相近、易造成误解的;

4.含有对其他网友有攻击、侮辱、挑衅、猥亵等内容的;

5.用户名带有广告性质的;

6.不文明、不健康信息;

7.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信息;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论坛规定的禁止规则中包含的信息。            

第十九条  论坛注册之日起两年未登陆ID,论坛有权收回。

第二十条  用户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辱骂、人身攻击的;  

11.非经论坛批准授权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12.病毒代码及其它攻击性程序代码;  

13.其它扰乱论坛言论秩序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凡上述信息论坛那有权删除屏蔽;凡违反规定发布上述信息者,论坛视情节轻重有权对其进行封ID、注销ID、封IP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ID管理和发帖规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以及各版版规。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论坛设立论坛站务委员会为最高权力管理机构,负责论坛发展规划、站务建设、服务修改、管理员任免及管理人员权限变更等重大提议的审查及决策,下设站务管理、站务监督、规则制定小组为日常管理机构,在论坛站务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约定范畴内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四条  论坛站务委员会成员(简称常委)原则上由各个日常管理机构的副组长(含)以上级人员组成,具有对论坛日常活动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论坛站务委员设立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负责论坛日常管理事务,包括组织编制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事务,由论坛管理员代表论坛站务委员会全面主持。

第二十六条  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和版主等不同管理角色组成的团队负责论坛日常事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1.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面,内容主要包括版面公共秩序维护、问题解答、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2.超级版主负责分管辖区的内容引导、发掘、宣传及监管等工作;并协助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版主任免、考核工作;

3.论坛管理员全面代理论坛站务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隐私权保护 

第二十七条  保护用户隐私是论坛基本政策,北京旅游论坛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北京旅游论坛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北京旅游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北京旅游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北京旅游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北京旅游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第二十九条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北京旅游论坛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使用。   

第六章    版权申明
 

第三十条  北京旅游论坛所有注册用户观点均不代表北京旅游论坛以及北京旅游网立场,发帖者文责自负。  

第三十一条  用户所发布信息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北京旅游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布的信息网站、电子期刊、平面出版等其他用途,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用于平面出版等商业性用途时,论坛将按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作者并使用前先知会作者。  

第三十二条  用户转贴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第三十三条  论坛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第三十四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图片及其它作品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为北京旅游论坛“bbs. bjlyw.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论坛的任何版权作品;

3.任何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免责声明

第三十五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北京旅游论坛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论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北京旅游网以及北京旅游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六条  论坛不担保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论坛服务不会中断,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第三十七条  论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北京旅游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含系统维护和升级),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十九条  本论坛会员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条  本论坛会员如因资料保管不妥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一条  论坛用户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北京旅游论坛有权根据论坛发展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第四十三条 北京旅游论坛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则,北京旅游论坛保留完善和调整的权利

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施行

2007817

 



该贴被地主老财编辑于2007-8-17 19:22:27

该贴被地主老财编辑于2007-8-17 19:23:52

该贴被地主老财编辑于2007-8-17 19: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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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论坛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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